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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年代初的「時間」讀音

兩星期前,Alan Cheung網友在敝網誌「時「奸」復甦?」一文留言,介紹港台去年《舊日的足跡》節目訪問何文匯教授的一段。當中何文匯論「時奸」問題,將其師劉殿爵於八十年代初叫港台將「時間」改讀「時奸」激起民憤一事,淡化成「時『奸』一讀唔知幾時出現」,次又搬出「有空奸就有時奸」的「時空相對邏輯論」。這個節目筆者在節目播放後數星期已經知悉,但相關論點,我在《解‧救‧正讀》和本網誌已經交代不少相關資料和看法,沒甚麼可以補充,故沒有為文評論。

倒是有網友提起此事,重聽聲帶,卻發現一有趣之處。節目中何文匯說:

如果你當佢係一個名詞嘅話,就讀個平聲。咁『間不容髮』啲人讀『諫不容髮』我哋都唔會特別出聲,啲人鍾意讀咩咪你嘅事囉。但嗰個『間』(奸)其實就係嗰個罅隙。

如果大家有看過當年劉殿爵的「時奸論文」,或會記得,劉氏是如何否定「時間」讀時「諫」:

  1. 劉殿爵認為「時間」的「間」是名詞。
  2. 根據古籍,例如《廣韻》等古韻書,作名詞用的「間」應讀平聲,即「奸」。作動詞用才讀去聲「諫」。
  3. 所以他認為,從歷史講,「時間」的「間」不能讀「諫」。
  4. 劉氏又引用《現代漢語詞典》,指出「間」讀「諫」,除了作動詞之用外,還有一解,就是「空隙」。
  5. 劉殿爵又認為「時間」的「間」不是「空隙」,所以指出從現代角度看,「時間」仍「間」不能「諫」。

這次何文匯博士卻可說是反駁了劉殿爵的論證。劉殿爵說時間不是「空隙」,何文匯今勻則明確指出:「時間」的「間」,是一個「空隙」。則我們不妨如此推論:

  1.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間」讀「諫」音,除作動詞解外,還可解作「空隙」。
  2. 時間的「間」是空隙之義。
  3. 因此「時間」可以讀「時諫」。

所以,雖然何氏不談劉氏在八十年代初所做的好事,但我們其實仍然應該感謝他推翻了其師劉殿爵的論證。只是,何博士為何卻對《現代漢語詞典》中作「隙」解的「間」可讀「諫」避而不談呢?這倒是考起筆者。可能「《現代漢語詞典》鍾意寫咩係佢嘅事」吧。

不過,其實「何氏時奸論」,並非筆者寫本文的原因。而是想給大家看看四十年代初的字典對「時間」的注音。話說劉殿爵堅持時「奸」,其中一個持論就是這是原來的讀音,即「正宗讀音」。他說「粤語讀『時諫』是近四十年的事」,「四十年前,人人讀『時艱』」。該文章在1981年發表,按時序倒推,即他認為,在1941年仍然人人讀「時奸」、之後才逐漸被「時諫」取代。

上次機緣巧合,讓筆者查得1926年出版給洋人學粵語的教材《增訂粵語撮要》中,「時間」明明標讀「時諫」,令劉教授這番話不攻自破。今次的發現沒上次那麼令人驚喜,不過仍有價值。請看下圖:

道字典,1941

 

這些符號,正是之前我製作過全文檢索系統的《道漢字音》的「道字」。查商人兼慈善家陳瑞祺創立的道字總社,於1939年出版《道漢字音》,為漢字以「道字」標示讀音,惟欠釋義。於是該社在1941年增編「義典」,名為《道字典》,以解決時人「見字不識解之難題」。《道字典》仍以韻目排字,故分「粵音義典」、「國音義典」兩部。上圖正是《道字典》「粵音義典」中 “-aan" 韻下的書頁。

看不懂道字符號也不打緊,憑同音字辨認即可。大家可以看到,「間奸艱姦」一條,即明顯是[gaan1]音條下的「間」字,其釋義係「中~,又內也」。至於「間諫」,即[gaan3]音條下的「間」字,釋義係「~隔,時~」。此書在1941年出版。

如是者,劉殿爵1981年說「四十年前,人人讀『時艱』」,到底有多正確,大家心中有數。《增訂粵語撮要》是粵音教材,《道字典》是字典,性質不同。二書均同屬劉教授聲稱「人人讀時艱」的美好光景時期,卻又不約而同地對劉氏此說,給予迎頭痛擊。

走筆至此,似乎我們又可以對學者現在說「唔知『時奸』幾時出現」,改口宣揚「時奸」的「哲學優越性」,「邏輯正當性」,增添一分理解。

張群顯:粵語正音的社會語言學視角

前日介紹過本月出版,探討粵音的學術期刊,今日介紹張群顯博士在2008年發表的論文,題為《粵語正音的社會語言學視角》。

張教授是香港理工大學中文及雙語學系副系主任。話說去年底筆者參加了第16屆國際粵方言研討會(只是當現場觀眾,一長見識),午餐時經潘國森先生介紹,認識了張群顯博士。時間所限,其實只作了簡單交談,但筆者獲益良多。我在這幾年間批評香港社會及電視台──尤其無綫電視配音組──的讀音取向和何文匯博士唯我獨尊的「正讀」態度,一直有留意「粵語正音」問題的學術文章,但只將視線集中在中文論文,經張博士提點,我才知道他在2008年的《中國社會語言學學報》發表過這篇英文論文(還勞煩了張博士跑回辦公室影印了一份複本給我,非常感謝)。

論文摘要如下:

粵語多音語素的正音問題,意見繁多,討論熱烈,卻鮮有立足於語言學或社會語言學理論的學術討論。從社會語言學的角度看,需認真看待下列問題:

(1)何謂正音?
(2)誰來判斷?
(3)正音工作的本質是甚麼?
(4)正音工作的社會代價和社會效益如何?

正音屬語言規劃中的語言素材規劃。社會工程總有代價。作為負責任的公民,我們在運用社會資源時力求合理而明智。目前是根據社會語言學的理論作出有關粵語正音的明智決定的時候了:做,還是不做,含義不同。

全篇回顧了粵語正音的歷史、昔日有關糾正粵音的討論,然後從社會語言學的原則看待正音問題。論文附在本文最後共八張圖片,大家可以按下圖片放大觀看,內容對傳媒和每一位關注粵音的人當有所啟發。以下不揣淺陋,摘取一些與本網誌宗旨呼應的部份,用中文轉述(希望不會曲解了論文原意)。

何謂正音?誰來判斷?

針對「何謂正音」這一問題,張博士在文中明確指出,語言使用者應該明白(最好能由教師在學校傳授):

  1. 沒有一個讀音是生而具有「正」的本質。
  2. 決定何謂「正音」總牽涉某些人的判斷。

他期望透過更多人認識這兩點事實可以有助糾正一些明明僅屬部份人判斷後的偏好讀音,有傳媒卻將之當成與生俱來、本質上的「正確」讀音,昭告天下這種狀況。

他又指出,目前政府並無明文授權任何人、學府或任何委員會去進行讀音審判(審音)工作。所以語言使用者應該明白:

  1. 目前沒有一個政府授權的權威審音機構。
  2. 某些粵語正音的判斷,未必能得到整個社會的祝福。

他期望語言使用者明白上述兩點之後,可以糾正現時某些媒體(不論有意無意)將某一個審音根據當成已經獲得官方授權般,又或是將這種審音當成已經獲得社會祝福般廣為散播

正音工作的社會代價和社會效益如何?

張博士在論文中指出,「正音」在社會語言學觀點是屬於語言規劃的一部份,而語言規劃根據Peter Trudgill的說法,其的目應在「優化」語言的功用和效率(即改善溝通和教育)。那麼,做「正音」工作之前,應先搞清楚如何「正音」方可達致此一目的。比方說,減少一字多讀應能優化語言的功用和效率。反之,若「正音」會導致增加異讀則無異「逆優化(De-optimization)」,只會對溝通和教育產生不良影響。例如當年有人將「時間」改讀「時奸」、「核子」改讀「wat9子」正是屬於後者。這兩個讀音的「正音」運動失敗,其實反而對整個使用此一語系的社群有利,因為此舉本質上其實是削弱了語言的功用。

張氏續謂,在「正音」標準沒有共識時,任何的零散的「正音」推廣都難以成功。舉例說,傳媒目前非常熱衷於將「構、購」二字以 gau3[究] 音取代 kau3[扣] 音,彷彿這二字是通向完全正讀天國的唯一障礙。他希望傳媒看待以事能更冷靜和了解更多。而「構、購」讀成 kau3 ,2002年《廣州話正音字典》已列為唯一讀音、1990年《常用字廣州話讀音表》亦列為建議讀音。這兩個事實,益令傳媒這個讀音推廣行動顯得「毁滅性地無謂」(doomed futility)。

當傳媒企業將「時奸」取代「時諫」在「時間」一詞的讀音並將之廣泛傳播時,它們立即獲得「有學識」和「關注讀音正確」的正面形象。而當這些行動徒勞無功、當社會已經耗費大量資源適應這種讀音的傳播時,傳媒本身卻無任何損失。張博士於是提醒,正因為傳媒多數有其自身目的,社會絕不應以之為語言規劃的合適代理人。

1920年代粵音文獻的「時間」讀音

1981年,劉殿爵教授奉「時奸」為「正音」,貶「時諫」為「錯讀」,電視電台忙不迭奉迎,務求將此一「正確」讀音教育下一代。劉氏奉「時奸」為「正音」理由有二。一是「時奸」是粵語地區的本來讀音,二是「時奸」才是解得通的讀音。箇中問題,《解‧救‧正讀》已有探討;只是近日有有關「時間」讀音的新發現,是書此文,以作補充。

劉殿爵在1981年12月號《明報月刊》談「時間」一詞讀音時先後提到「時奸」一讀的歷史性:

  1. 「時間」原來不論在普通話或粵語都是讀「時艱」的
  2. 「時間」一詞一直到三十年代後期還是讀作「時艱」,粵語讀「時諫」是近四十年(按:即約1940年以後)逐漸普遍的。
  3. 四十年前,人人讀「時艱」,後來由於一小撮人誤讀「時諫」,終至約定俗成。

我在《解‧救‧正讀》「時間」一文稱這種論調為「時奸正宗論」,並蒐集了不少反駁論點,例如:

  1. 署名「七十八歲老翁林範三」讀者投函《明報月刊》(1982年5月號刊),親證他約1912年時在廣州讀書,塾師已經讀「時諫」,約1932年他在大學修業時,前清舉人、經學名家、中山大學教授兼吳道鎔太史弟子石光瑛教授亦讀「時諫」。
  2. 有六十歲讀者投函《工商日報》(1982年2月28日)反對這個讀音,力證他說「時『諫』表」也說了四五十年之多。
  3. 網上有悼念名馬評家董驃先生的留言憶述當年劉殿爵要人讀「時奸」,董驃便在節目與其他主持一唱一和,揶揄這種做法食古不化,「做了幾十年人,從未聽過人講『時奸』」,而董驃生於1933年。
  4. 商業電台節目《光明頂》訪問1922年出生的著名廣播人李我先生,他親證幼年在學時說的是「時『諫』表」。

雖然我認為上述人證應足以作為「時奸正宗論」的有力反駁,我仍然希望能在早期紀錄粵音的書籍中找到「時間」讀音的蛛絲馬迹。但這有兩個難題。首先,粵語是聲調語言,但這些早期粵音書籍(主要是供外藉人士學習粵語的教材)不一定有標上聲調,而「時間」的讀音爭議恰恰就在於「間」字的聲調上。例如1828年馬禮遜的《廣東省土話字彙》:

更大的難題是,「時間」這個詞在20世紀初期可能尚未出現,或不流行(又或者已經出現而且確實流通,但由於書本紀錄往往滯後,所以不見諸粵音相關書籍)。我們今天用到「時間」的地方,早期的粵音書籍多作「時候」。1888年 TL Stedman 的A Chinese and English Phase Book 中, “Time" 就譯作「時候」。又1912年的A Cantonese Phonetic Reader:

此書序頁有闡述粵音聲調,前數章更會像上圖般以五線譜將每個字的讀音清楚記錄,卻不見「時間」一詞。書中第二句學生的回應:「無錯,嗰度我已經知道囉。我費咗好多時候跟人哋講話,唯獨是每每係唔中用嘅。」這裏的「我費咗好多時候」換了是今天我們會說「我嘥咗好多時間」。還有如43頁:

其中第45、46句轉錄成文字就是:

45. 家陣咩嘢時候,你知道唔知呢。

46. 知道呀。現下三點踏十一喇。都怕將近係停課嘅時候囉。

同樣地,這兩句的「時候」就是我們今天的「時間」。

所以,有關「時間」一詞粵語讀音的文獻紀錄我本來不予厚望,或者說,是可遇不可求。而近日機緣巧合看到一本叫《增訂粵語撮要》的書,卻同時滿足兩個願望:有「時間」二字的讀音,兼且有標聲調。

《增訂粵語撮要》(The Revised and Enlarged Edition of A Pocket Guide to Cantonese) 由廣州嶺南大學的何福嗣(Hoh Fuk Tsz)編輯、皮泰德(Walter Belt)校訂,香港別發洋行(Kelly & Walsh Ltd)發行。此書於1926年5月首次印刷發行,並於1929年再版。這本書的作者在漢字拼音的元音加上不同的符號作調號去代表不同的聲調:

從上圖可見,書中的陰平聲不標調、陰上聲標「/」調、陰去聲標「\」調。

而這本書的第83頁第109句「時間(表)」的「間」字,作者標上了「\」號,正正表示「時間」是讀去聲的「諫」音:

當然,這些調號會增加排版麻煩,偶一不慎就會有誤植、漏植情況。不過第85頁131、132句:

大家亦可以看到,「你乜嘢時間喺處呢」和「你睇時間表就知咯」中「時間」的「間」,同樣是標讀去聲(諫音),與「日間」的「間」不同(80頁47句):

雖然該書確有一些注音、標調明顯有誤植情況,但若說上述證據只能表示三個地方都同時誤植、所以「時奸」其實是正確顯然說不過去。可以相信,書中的作者是有意識地將「時間」的「間」標讀去聲。這些教外國人學粵語的書籍一般都會標讀慣用讀音,這個「物證」加上文首提及的多個「人證」,更令我確信劉殿爵的「時奸正宗論」難以成立。他說:

「時間」一詞一直到三十年代後期還是讀作「時艱」,粵語讀「時諫」是近四十年逐漸普遍的。

疑問:為甚麼一個「1940年左右『逐漸』普遍」的讀音「時諫」,竟然會被為數不少經歷那個年代的長輩親證是自小開始就使用的讀音?為甚麼連20年代的粵音教材也標讀「時諫」,而不是那個劉殿爵所謂「30年代後期」仍然使用的「時奸」?

「時間」原來不論在普通話或粵語都是讀「時艱」的。

疑問:既然人證物證顯示「時諫」一詞至少在1920年代已是通用的標準讀音,那麼所謂「原來」粵語讀的「時奸」,又是幾時的事?劉氏認為「時間」一詞是清末民初傳入的產物,而1912年的A Cantonese Phonetic Reader仍未出現「時間」一詞。那麼我們姑且推測「時間」一詞是在1900年左右冒起。假設「時奸」真的是原來的粵語讀音,那麼「時間」一讀由首先出現、讀成「時奸」、再有一小撮人「錯讀」成「時諫」、繼而「時諫」成為大多數人的讀法、最後「時諫」正式取代「時奸」整個過程由開始到結束,恐怕不到20年。我們知道,語言是漸變的而不是突變的,一個如此常用的詞,讀音竟會在短短十數年由「一小撮人」影響到忽然變成另一個讀音,還獲大學教授收錄書中,實在難以置信。

至此,「時奸是原來讀音」的說法,大概可以休矣。

辛苦了當年推銷這個讀音的學者教授和香港電台。他們以為自己「讀正音」,其實很有可能只是讀了一個「老作」的讀音。再推銷「時奸」一讀,為的,大概已不是對與錯的堅持,而是自己的面子。

2012/4/10 更新: 潘國森先生於報紙專欄指他在去年12月24日拜訪1911年(農曆新年前,故為大清宣統二年)出生、曾任教華南師範大學的李育中教授。李教授親證「時間」、「刊物」向來讀如「時諫」、「罕物」,即「時奸」反證又多一人。

回首看「時奸」

拙著《解‧救‧正讀》討論「時間」讀音一文以本文為基礎寫成,請以書中內容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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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錯過了二十七年前的「時奸事件」,要議論必先費一輪工夫,事過境遷,如果沒人帶起,也不欲花時間在這方面。既然商台有 DJ 提出「時奸才是正音」,TVB 又有蘇小姐在紀錄片中不斷「時奸」,引起筆者的興趣,當年時「奸」一役,主事者的理據為何。

目前所得資料,據當年黃霑在專欄所述,乃張敏儀請教宋郁文[1]及劉殿爵後,敕令全台播音員和 DJ 劃一發音,凡「時間」,必讀成「時奸」。及劉殿爵在1981年12月於《明報月刊》發表「論粵語『時間』一詞的讀音」。由於改得太過火,反對聲音不斷;當然也有支持的,例如當年黃霑便表態支持,原因是他認為劉氏在《明報月刊》證明此乃「正音」。簡而清則撰文,根據他聽到當時電台聽眾的批評,說此「強姦式『正音運動』」反應不佳。

既然時[奸]一說由劉殿爵帶起,不得不先看他文章的論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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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奸」復甦?

拙著《解。救。正讀》有詳論「時間」讀音問題。

「時間」讀音論爭,自八十年代「正音」派騎劫港台發聲,文化界反對,抨其食古不化、擾亂日常語音,終無功而還,只賸以何氏為首的一些博士、學者,在自己的「正音」節目橋頭堡,告訴大家自己如何食古不化地堅持時〔奸〕。

陳年往事,網上論述甚多,本來不贅。今時今日,電台、電視台被何文匯多番批評的「新聞從業員」,已經不再時〔奸〕。

萬料不到近日又有人舊事重提。說的是十一月三日,商業電台叱咤903的《在晴朗的一天出發》節目。

其中一名主持人朱薰(本名吳佩賢),年前先在下午《萬世巨星》節目以輕鬆手法教授正音(發音準確方面),繼而輯錄成書,以「朱Fun E」之名推出《正音功》,又出版《朱Fun E潮語大教訓》解讀「潮語」。「正音」本無事,但不知是否為了更上一層樓,是進入「正讀」領域,竟無視其他專家學者文化界人士之言,獨搬劉殿爵、何文匯等人所倡議的正讀™,在大氣電波喜孜孜地借高官 soundbite 重彈「時間要讀時〔奸〕才是正音」這八十年代曲高和寡功敗垂成的老調。

節目中引曾俊華對於金融海嘯的發言,其中「過了六個月的時間(讀〔諫〕音),已有差不多五百億的赤字,很難預計年終共有多少」一句,朱薰說:「…但是被我逮個正着:時間這個字,其實我們正音應該讀時〔奸〕。時〔奸〕才是正音。」

然後便侃侃而談她那個所謂「正音」:

朱薰(朱):如果你聽新聞節目,他們是會講時〔奸〕。
林海峰(林):但如果阿 John(曾俊華)那聲帶是在說「時〔奸〕」,大家會否以為他在港台上班?那邊在這方面蠻嚴格的,但我們日常多會讀時〔諫〕。
朱:我們做節目時會用時〔諫〕,但你聽聽新聞或電視新聞,會聽到時〔奸〕。
林:就是說是有(讀成時〔奸〕)的。
朱:對。
朱:…你想想看,如果我們將「時間」讀時〔諫〕,便將意思無端改變。你會說晚〔奸〕新聞,但不會講晚〔諫〕新聞嘛,(晚間)說的是那一段時間嘛…

「電視新聞會講時〔奸〕」,對不起,恕筆者孤陋寡聞,不知現時哪一家電視台仍恪守時〔奸〕此一怪音?而晚間新聞的晚「間」,真的指「時間」?間字有「之中、之內」的意義,「晚間新聞」,吳小姐肯定自己沒有曲解「晚間」的本義,肯定是「晚上時間播放的新聞」,不是「屬於劃分為『晚上』的一個區段之內播放的新聞」?

綜觀全段,主持其實是想用時〔奸〕與「時艱」同音,表示曾俊華不欲使用時〔奸〕讀音,引起大眾不安。但「食字」有高低之分,如上例即是劣作。幾十年來講時〔諫〕者眾,指曾俊華知道時〔奸〕是「正音」,只是因為欲避「時艱」改讀時〔諫〕,牽強之極,遑論此一食字「笑」點能令人會心一笑。

二零零七年二月潘國森先生在《都市日報》「中國名堂:時『奸』死灰復燃」:

我們香港作家協會的主席黃仲鳴博士任職報界數十年,現在轉去培育新聞界接班人。據黃博士講,常有學生來電問:「老師可有時『奸』見見面?」黃博士例必答曰:「並無時『奸』,時『諫』則有。」間有「奸」、「諫」兩音,香港人向來用得清楚明白。二十年前電台忽然要將「時諫」讀作「時奸」,因為亂改得太離譜,受到社會各界強烈反對,鎩羽而歸。真想不到現在竟然死灰復燃。當年還未出生的大學生忽然學得「時奸」,恐怕是中學時代學校教的,因為他們的父母一定不會這樣讀。

此外,黃博士的學生多有將刊字讀作如「看更」的看,當他們聽到黃博士讀如「罕有」的罕,便問「為甚麼」。黃博士答曰:「幾十年來都讀『罕』,所有老師、長輩都讀『罕』。」由是觀之,這些大學生都是講學理之人,只因受人誤導而以為自己的父母長輩一直讀錯。

容若先生在今年一月於《大公報》撰「『時間』話舊」:

老讀者會記得,一九八○年前後,香港電台搞所謂「正音」,突出之一例,是將時間一詞改讀。這個詞的間字,粵語一向讀「諫」,有人要改讀「奸」。他們有兩條理由:一是此字本讀「奸」,四十年前誤讀「諫」,現要改正;二是普通話此字讀平聲,粵語不得讀去聲。

時間一詞,始見於《漢書》,這就是說,一千八百年前已經有了。顏師古註:「閒(間字當時寫法),謂空隙也。」這是一千三百年前對此字的解釋。間字作空隙解,歷來讀「諫」,絕非始於所謂「四十年前」。

最近又有陳雲在《信報》發表「香港文字學」,其中「正音」篇云:

…至於以韻書重訂粵語古音,例如以宋代之《廣韻》為粵音之本,輔以詩詞格律考證,用以研究音韻變遷,推敲古音則可,但不可隨意用之矯正當今之語音,如建議民眾正音之時間(間音奸)、刊物(刊音看,高平聲)、購買(購音夠)、會計(會音繪)、妖精(妖音邀)、索取(索音saak3)等。

「間」是異讀破音字,有〔奸〕〔諫〕二音,一如「索」字有 [sok3] [saak3] 二音:意義不同,讀音不同。這不是「正音」範疇,而是「正讀」的領域。不同於「索」字意思明確,時 (time)、空 (space) 概念較抽象,故有爭議。

堅持讀〔奸〕者認為,由於時、空相對,所以其後的「間」意義一定相同。

王亭之不滿,時間不可以是時之「更迭」(讀〔諫〕)?

容若則引顏師古註《漢書》指時間乃「時之空隙」。

而大眾絕大多數人讀時〔諫〕,更是鐵一般的事實,不容否認。

當然,可能有些人認為,何文匯是「權威」,自然有「道理」了,於是便以此為「正」,斥他人之「非」了。

林海峰或知道當年港台「時〔奸〕」之役,對話中幽了港台一默;不知商台會否欲於二十年後成港台當年未竟之功?

筆者希望吳小姐在講有爭議的「正讀」前,起碼先了解正反雙方的理據,起碼先聽聽2008 年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科聆聽考試的錄音聲帶,不要一副權威口脗,胡亂在大氣電波發表「時〔奸〕才是正音」這種偏頗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