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月存檔:八月 2009

正音(二)

上文討論過「正音」的定義問題。

「正讀」(根據何文匯定義)未必一定不同於社會上的通行讀音,「正音」一詞亦未必會有歧義。例如,有人將「鐘」字有邊讀邊讀成[童],你叫對方讀[中],對方不能以「正音有歧義」拒絕這個讀音。

但何文匯的「正讀」,的確會造成在「正讀」與「社會實際讀音」在語言以「溝通」為目的的選擇上互為矛盾的情況。

筆者的看法是,何文匯為「正讀」賦予一個「較為絕對」的定義,極其量是方便我們為某某音是「正讀」這種言論提供一個比較穩定的驗證標準,因為我們可以透過《廣韻》的切音(配合粵音變化規律)驗證這個人的說法是真是假,不必理社會現實。可是,這不應構成一種規範,即今時今地的「恰當」讀音必須等如這種「正讀」才算正確。

且舉一例。

「數目」的「數」,根據《廣韻》,應該讀成[稅]。按照何文匯的「正讀」定義,數讀[稅]是「正讀」,讀成[掃],不能算是「正讀」。

如果有人說:「『數』讀成[掃]是『正讀』」。根據何文匯的定義,要驗證這個說法是真是假,我們可以翻查《廣韻》。《廣韻》中對「數」字的切音是「所矩切」,根據規則,應該讀成[稅]。由此我們可以認定:「『數』讀成[掃]是『正讀』」這個命題錯誤。

可是,我們能否說:「由於[稅]是正音,所以日常生活,數必須讀成[稅]!數字要讀[稅]字、數目要讀[稅]目、心中有數要讀成心中有[稅]」?

甚至,新聞報道員說「財務公司收[稅]」,某台配音組在兒童節目忽然將「乘數」讀成「乘[稅]」,小朋友看了字幕照着讀,造成誤會,有人投訴,電視台又可否反過來說其實是我們「讀錯音」,他們這樣「正讀」,只是要「教育下一代」,所以沒問題?

將這種「正讀」悉數視為有規範意義的問題在於,這樣做會造成溝通困難,這說法違反了語言作為溝通橋樑而存在的本質。一個字怎麼讀,說到底都是由社會集體決定(哪管是無意識地)的。《廣韻》所標示的讀音,撇除人為篩選因素,其實也是由當時的社會集體決定的。

語言會變,這是事實。那些認為何文匯一派「正讀」是「幾千年不變」的讀音,只是因為無知而斗膽大放厥詞。

既然語言是用來溝通,一個能達到語言存在目的的讀音居然被視為「非正讀」、「錯讀」,一個無法達到語言存在目的的讀音卻可以是「正讀」;而有人為了「正讀」,可以不惜犧牲語言的存在目的。這是不是自相矛盾?

我們亦不能忽視,如果這種今天不再通用、沒有人會聽得懂的「正讀」,我們仍不能視之為「錯誤讀音」,那麼正誤標準必會大亂。

因為這等同何文匯賦予自己及其中大一干博士,搞其「正讀私有化」、「粵音私有化」,有權將數以百計本來不用的讀音,以「正」為名,班師回朝,我們作為這個語言的使用者,則無從置喙,只能眼巴巴任憑處置。這對整個語言的穩定是極其不利的。

我們日常看到「正音」二字的解釋,其中的「正確」,應該是社會上合乎日常溝通本質的恰當讀音。

但很明顯,何文匯的「正讀」,未必「合乎日常溝通本質」。何文匯着眼於正讀的「權威性」,這個權威來自古代韻書。筆者甚至猜想,某一個字的讀音,無論在今天粵音中是不是真的曾經有一段時期,我們確實遵照過這個「正讀」的唸法,在何文匯的眼中,根本無關重要。他對「定讀」的定義,並不是就客觀事實而論,所以這種「正讀」,即使從來沒有在粵音出現過,也不影響這個「不存在音」作為「正讀」的本質。

一個「恰當」讀音,是符合社會約定的讀音。「正讀」未必「恰當」,如果試圖以「不恰當」的「正讀」取代一個本來「恰當」的讀音,實際做的,就是改變整個社會對一個讀音約定。如此舉措影響深遠,萬不能以一個音是聲稱的「正讀」便可以輕率為之。將何文匯一派的「正讀」視為必然適合大眾的規範讀音,做法危險。

遺憾的是,無綫電視製作,《最緊要正字》(現逢星期日重播),隱瞞《廣韻》的適用性,卻集集高舉「正音」旗幟,猛拿《廣韻》「正」大眾的讀音,予人一種錯覺,以為《廣韻》是現時粵音的絕對標準。

無綫又可以規定配音員必須讀「鋤菊」、「明王星」,令這些本來在日常生活不見的讀音,以「讀音沒有錯」為名,再次引進。然後又有人說「他們的讀音才是正音」去支持此類行徑。

正音(二)

正音(一)

有網友留言,要筆者解釋:正音、古音、俗音、懶音、錯音、應該如何定位、如何歸類、如何取捨。

先講「正音」。

一些人一見到「正音」兩個字,即刻望文生義:「正音」,就是「正確讀音」。於是,反對者便是「反對正確讀音」,即是「支持錯誤讀音」。由是觀之,反對「正音」,是不合理的,人當然應該說「正確讀音」。有人甚至說:錯的東西不可能經辯論便變成對的。

名不正,言不順。

「正音」是本文關注重點,不弄清「正音」的概念,再多說也只是空話。

揭露「正音」到底是甚麼回事,與人們望文生義的「正音」有何差異,尤為關鍵。

所以可以預期探討「正音」篇幅最長。

那麼,何謂「正音」?

我們先想想:讀音,有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沒有。一個讀音「正確」與否,可以來自民間約定,可以是由政府規定,成了標準,能有效溝通,便算是正確。

「正」,就是合乎法則、合乎道理。

語言經過長時間的建立,慢慢會發展其一套特定的規則、規矩,而不是雜亂無章。

要區別「正確」和「錯誤」的讀音,我們需要一個可堪比較的標準。

標準何來?有了標準,才有對錯之分,這正是「正音」或「正讀」的重點(本文「正音」「正讀」交替使用,二者本文同義)。

何文匯認為:「粵語正讀」必須依據《切韻》系韻書,再審以中古音與粵音對應關係。簡單來說,是「以《廣韻》為粵語正讀」。

但請記住:讀音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以《廣韻》為正讀」,並非神諭,而是一派之主張。

「以《廣韻》為粵語正讀」,是為「粵語正讀」所下的定義,為一個粵音的正誤制訂一個比較標準。

「為一個粵音的正誤制訂一個比較標準」沒有問題。「正讀」既不是聖旨,一來人人也可以就「正讀」是甚麼,你也可以自定「正讀」規則;二來我們應該可以審視這是否可以合乎「正讀」是社會上恰當讀音的標準。

再講一次:語言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中文的「貓」、英文的「CAT」,所指的都是同一回事。語言是「一套共同採用的溝通符號、表達方式與處理規則」,其重點是當一個「符號」(讀音)獲得認同後,這個「符號」便被賦予一個特殊意義。所以,一個恰當的讀音,應該是能準確傳遞意念,即傳送和接受的一方對這個符號的理解一致。所謂恰當的讀音,應是社會上合乎語言作為溝通本質的讀音。

以《廣韻》為粵語正讀,代表着這個「粵語正讀」,是無可取代的。《廣韻》只有一本,而且不會修訂,所以何文匯心目中的「粵語正讀」,由始至終,千古不易,萬世不移。這種「粵語正讀」,基本上是不會改變(假設中古音與粵音對應關係上的規則沒有爭議)。

可是,語音卻會隨時間演變。這不是個人主張,而是事實陳述。

當一個與「粵音正讀」的讀音大相逕庭的讀音,成為確實在目前已是普遍、流行、通用的讀音;原本的讀音,讀了出來,沒有人明白。那怎麼辦?

有兩個選擇:

  1. 不惜一切,將所有讀音回歸《廣韻》的「正讀」。
  2. 給「普遍、流行、通用的讀音」一個地位。

何文匯沒有主張所有讀音回歸《廣韻》的「正讀」(如果有錯,請指出)。因為這樣做,必會掀起巨大爭議(--但當然,在那些抱持「錯的不會變成正的」想法的人眼中,可能理所當然)。

何文匯的「粵音正讀」,大概是後者。根據「不合於《廣韻》就是錯」的「正讀」原則,每個不符合《廣韻》切音的讀音都有着「原罪」。這個「罪」,是無法消除的,一代一代,使用這個錯音的人,都背負着這種「罪」。在「原罪論」的教旨下,如果這個讀音,目前已是普遍、流行、通用的讀音(即何文匯所說的「習非勝是」),並不代表這個讀音可以獲承認是「正確」,反而是整個社會都「有罪」。

他將這類「習非勝是」的後起讀音,視為「今讀」。

而原本的「正讀」,則變成「本讀」。

何氏用「習非勝是」而不用「習非成是」。「習非勝是」者,「非」會勝於「是」,卻不會成為、取代本來的「是」。可能何氏想強調「正讀」無可取代,此舉可以維持《廣韻》切音的「權威性」、「絕對性」,及非《廣韻》讀音的「原罪性」。

我們廣東話,將「蚊」讀成「燜[mɐn¹]」。根據何文匯的「正讀」原則,這是一個錯誤的讀音,因為根據《廣韻》,這個讀音與其諧聲偏旁的「文」字相同。換言之,「蚊」根據《廣韻》要讀成[文]/[民]。

容我再三重複:語言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大家試想一下,如果有人跟你說:「我屋企好多[民]。」大家能否即時理解對方在說甚麼。為甚麼不能?因為大家對於「蚊子」的讀音的概念,一向是 [mɐn¹] 這個讀音,而不是[民]。換言之,[mɐn¹]是在目前普遍、流行、通用、而且有效溝通的讀音,你要表達家中蚊子多,說屋企多[燜]([mɐn¹]),絕對是一個「恰當讀音」。可是,根據「正讀」原則,你是「讀錯音」。

(留意,雖然何文匯將「習非勝是」的「後起讀音」視為「今讀」,但「蚊」字讀[燜],他不認為已經「習非勝是」,換言之,蚊讀[民]還未算「本讀」,依然是「正讀」。)

開始時說過,很多人一見到「正音」兩個字,立即望文生義--「正音」,就是「正確讀音」。

但如果根據何文匯這種原則,大家便看到:

  1. 語言是採用一組共同約定的符號交換概念;
  2. 一個普遍、流行、通用、而且有效溝通的讀音,可以不是「正讀」;
  3. 一個不普遍、不流行、不能有效溝通的讀音,卻可以是「正讀」;

那麼,如果有人要「讀正音」,將「蚊」讀成[民],就是要以一個不普遍、不流行、不能有效溝通的讀音,作為與人溝通的符號。其結果當然是沒有辦法與人溝通,達不到「語言」的存在目的。

那麼,這個「正音」之「正」,「正」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