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文討論過「正音」的定義問題。
「正讀」(根據何文匯定義)未必一定不同於社會上的通行讀音,「正音」一詞亦未必會有歧義。例如,有人將「鐘」字有邊讀邊讀成[童],你叫對方讀[中],對方不能以「正音有歧義」拒絕這個讀音。
但何文匯的「正讀」,的確會造成在「正讀」與「社會實際讀音」在語言以「溝通」為目的的選擇上互為矛盾的情況。
筆者的看法是,何文匯為「正讀」賦予一個「較為絕對」的定義,極其量是方便我們為某某音是「正讀」這種言論提供一個比較穩定的驗證標準,因為我們可以透過《廣韻》的切音(配合粵音變化規律)驗證這個人的說法是真是假,不必理社會現實。可是,這不應構成一種規範,即今時今地的「恰當」讀音必須等如這種「正讀」才算正確。
且舉一例。
「數目」的「數」,根據《廣韻》,應該讀成[稅]。按照何文匯的「正讀」定義,數讀[稅]是「正讀」,讀成[掃],不能算是「正讀」。
如果有人說:「『數』讀成[掃]是『正讀』」。根據何文匯的定義,要驗證這個說法是真是假,我們可以翻查《廣韻》。《廣韻》中對「數」字的切音是「所矩切」,根據規則,應該讀成[稅]。由此我們可以認定:「『數』讀成[掃]是『正讀』」這個命題錯誤。
可是,我們能否說:「由於[稅]是正音,所以日常生活,數必須讀成[稅]!數字要讀[稅]字、數目要讀[稅]目、心中有數要讀成心中有[稅]」?
甚至,新聞報道員說「財務公司收[稅]」,某台配音組在兒童節目忽然將「乘數」讀成「乘[稅]」,小朋友看了字幕照着讀,造成誤會,有人投訴,電視台又可否反過來說其實是我們「讀錯音」,他們這樣「正讀」,只是要「教育下一代」,所以沒問題?
將這種「正讀」悉數視為有規範意義的問題在於,這樣做會造成溝通困難,這說法違反了語言作為溝通橋樑而存在的本質。一個字怎麼讀,說到底都是由社會集體決定(哪管是無意識地)的。《廣韻》所標示的讀音,撇除人為篩選因素,其實也是由當時的社會集體決定的。
語言會變,這是事實。那些認為何文匯一派「正讀」是「幾千年不變」的讀音,只是因為無知而斗膽大放厥詞。
既然語言是用來溝通,一個能達到語言存在目的的讀音居然被視為「非正讀」、「錯讀」,一個無法達到語言存在目的的讀音卻可以是「正讀」;而有人為了「正讀」,可以不惜犧牲語言的存在目的。這是不是自相矛盾?
我們亦不能忽視,如果這種今天不再通用、沒有人會聽得懂的「正讀」,我們仍不能視之為「錯誤讀音」,那麼正誤標準必會大亂。
因為這等同何文匯賦予自己及其中大一干博士,搞其「正讀私有化」、「粵音私有化」,有權將數以百計本來不用的讀音,以「正」為名,班師回朝,我們作為這個語言的使用者,則無從置喙,只能眼巴巴任憑處置。這對整個語言的穩定是極其不利的。
我們日常看到「正音」二字的解釋,其中的「正確」,應該是社會上合乎日常溝通本質的恰當讀音。
但很明顯,何文匯的「正讀」,未必「合乎日常溝通本質」。何文匯着眼於正讀的「權威性」,這個權威來自古代韻書。筆者甚至猜想,某一個字的讀音,無論在今天粵音中是不是真的曾經有一段時期,我們確實遵照過這個「正讀」的唸法,在何文匯的眼中,根本無關重要。他對「定讀」的定義,並不是就客觀事實而論,所以這種「正讀」,即使從來沒有在粵音出現過,也不影響這個「不存在音」作為「正讀」的本質。
一個「恰當」讀音,是符合社會約定的讀音。「正讀」未必「恰當」,如果試圖以「不恰當」的「正讀」取代一個本來「恰當」的讀音,實際做的,就是改變整個社會對一個讀音約定。如此舉措影響深遠,萬不能以一個音是聲稱的「正讀」便可以輕率為之。將何文匯一派的「正讀」視為必然適合大眾的規範讀音,做法危險。
遺憾的是,無綫電視製作,《最緊要正字》(現逢星期日重播),隱瞞《廣韻》的適用性,卻集集高舉「正音」旗幟,猛拿《廣韻》「正」大眾的讀音,予人一種錯覺,以為《廣韻》是現時粵音的絕對標準。
無綫又可以規定配音員必須讀「鋤菊」、「明王星」,令這些本來在日常生活不見的讀音,以「讀音沒有錯」為名,再次引進。然後又有人說「他們的讀音才是正音」去支持此類行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