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留言,要筆者解釋:正音、古音、俗音、懶音、錯音、應該如何定位、如何歸類、如何取捨。
先講「正音」。
一些人一見到「正音」兩個字,即刻望文生義:「正音」,就是「正確讀音」。於是,反對者便是「反對正確讀音」,即是「支持錯誤讀音」。由是觀之,反對「正音」,是不合理的,人當然應該說「正確讀音」。有人甚至說:錯的東西不可能經辯論便變成對的。
名不正,言不順。
「正音」是本文關注重點,不弄清「正音」的概念,再多說也只是空話。
揭露「正音」到底是甚麼回事,與人們望文生義的「正音」有何差異,尤為關鍵。
所以可以預期探討「正音」篇幅最長。
那麼,何謂「正音」?
我們先想想:讀音,有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沒有。一個讀音「正確」與否,可以來自民間約定,可以是由政府規定,成了標準,能有效溝通,便算是正確。
「正」,就是合乎法則、合乎道理。
語言經過長時間的建立,慢慢會發展其一套特定的規則、規矩,而不是雜亂無章。
要區別「正確」和「錯誤」的讀音,我們需要一個可堪比較的標準。
標準何來?有了標準,才有對錯之分,這正是「正音」或「正讀」的重點(本文「正音」「正讀」交替使用,二者本文同義)。
何文匯認為:「粵語正讀」必須依據《切韻》系韻書,再審以中古音與粵音對應關係。簡單來說,是「以《廣韻》為粵語正讀」。
但請記住:讀音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以《廣韻》為正讀」,並非神諭,而是一派之主張。
「以《廣韻》為粵語正讀」,是為「粵語正讀」所下的定義,為一個粵音的正誤制訂一個比較標準。
「為一個粵音的正誤制訂一個比較標準」沒有問題。「正讀」既不是聖旨,一來人人也可以就「正讀」是甚麼,你也可以自定「正讀」規則;二來我們應該可以審視這是否可以合乎「正讀」是社會上恰當讀音的標準。
再講一次:語言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中文的「貓」、英文的「CAT」,所指的都是同一回事。語言是「一套共同採用的溝通符號、表達方式與處理規則」,其重點是當一個「符號」(讀音)獲得認同後,這個「符號」便被賦予一個特殊意義。所以,一個恰當的讀音,應該是能準確傳遞意念,即傳送和接受的一方對這個符號的理解一致。所謂恰當的讀音,應是社會上合乎語言作為溝通本質的讀音。
以《廣韻》為粵語正讀,代表着這個「粵語正讀」,是無可取代的。《廣韻》只有一本,而且不會修訂,所以何文匯心目中的「粵語正讀」,由始至終,千古不易,萬世不移。這種「粵語正讀」,基本上是不會改變(假設中古音與粵音對應關係上的規則沒有爭議)。
可是,語音卻會隨時間演變。這不是個人主張,而是事實陳述。
當一個與「粵音正讀」的讀音大相逕庭的讀音,成為確實在目前已是普遍、流行、通用的讀音;原本的讀音,讀了出來,沒有人明白。那怎麼辦?
有兩個選擇:
- 不惜一切,將所有讀音回歸《廣韻》的「正讀」。
- 給「普遍、流行、通用的讀音」一個地位。
何文匯沒有主張所有讀音回歸《廣韻》的「正讀」(如果有錯,請指出)。因為這樣做,必會掀起巨大爭議(--但當然,在那些抱持「錯的不會變成正的」想法的人眼中,可能理所當然)。
何文匯的「粵音正讀」,大概是後者。根據「不合於《廣韻》就是錯」的「正讀」原則,每個不符合《廣韻》切音的讀音都有着「原罪」。這個「罪」,是無法消除的,一代一代,使用這個錯音的人,都背負着這種「罪」。在「原罪論」的教旨下,如果這個讀音,目前已是普遍、流行、通用的讀音(即何文匯所說的「習非勝是」),並不代表這個讀音可以獲承認是「正確」,反而是整個社會都「有罪」。
他將這類「習非勝是」的後起讀音,視為「今讀」。
而原本的「正讀」,則變成「本讀」。
何氏用「習非勝是」而不用「習非成是」。「習非勝是」者,「非」會勝於「是」,卻不會成為、取代本來的「是」。可能何氏想強調「正讀」無可取代,此舉可以維持《廣韻》切音的「權威性」、「絕對性」,及非《廣韻》讀音的「原罪性」。
我們廣東話,將「蚊」讀成「燜[mɐn¹]」。根據何文匯的「正讀」原則,這是一個錯誤的讀音,因為根據《廣韻》,這個讀音與其諧聲偏旁的「文」字相同。換言之,「蚊」根據《廣韻》要讀成[文]/[民]。
容我再三重複:語言沒有與生俱來的「正確」。大家試想一下,如果有人跟你說:「我屋企好多[民]。」大家能否即時理解對方在說甚麼。為甚麼不能?因為大家對於「蚊子」的讀音的概念,一向是 [mɐn¹] 這個讀音,而不是[民]。換言之,[mɐn¹]是在目前普遍、流行、通用、而且有效溝通的讀音,你要表達家中蚊子多,說屋企多[燜]([mɐn¹]),絕對是一個「恰當讀音」。可是,根據「正讀」原則,你是「讀錯音」。
(留意,雖然何文匯將「習非勝是」的「後起讀音」視為「今讀」,但「蚊」字讀[燜],他不認為已經「習非勝是」,換言之,蚊讀[民]還未算「本讀」,依然是「正讀」。)
開始時說過,很多人一見到「正音」兩個字,立即望文生義--「正音」,就是「正確讀音」。
但如果根據何文匯這種原則,大家便看到:
- 語言是採用一組共同約定的符號交換概念;
- 一個普遍、流行、通用、而且有效溝通的讀音,可以不是「正讀」;
- 一個不普遍、不流行、不能有效溝通的讀音,卻可以是「正讀」;
那麼,如果有人要「讀正音」,將「蚊」讀成[民],就是要以一個不普遍、不流行、不能有效溝通的讀音,作為與人溝通的符號。其結果當然是沒有辦法與人溝通,達不到「語言」的存在目的。
那麼,這個「正音」之「正」,「正」在何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