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讀音爭議資料蒐集-感想篇
一月 20, 2009
除了學術討論,當時專欄作家亦有發表對「時間」一詞忽然被強制改讀的看法。
標題:加把勁吧
作者:黃霑
原載:1981年12月7日《明報》
香港電台最近,播音員與DJ們,都將「時間」以正音讀出,不再像我們過去,把「時間」讀成「時諫」。
據張敏儀說,這是請教過劉殿爵教授和宋郁文先生的結果。
知錯即改,這是很好的態度,值得讚揚。
不過顯然DJ們的努力還是不夠,有時「時諫」二字,仍然會漏了出來。
像十一月二十九日星期天下午,一位小姐,在一輪「霞吓」之後,樂極忘字,又把時間讀成「時諫」了。
DJ們,加把勁吧。
標題:還是改吧
作者:黃霑
原載:1982年2月3日《明報》
「時間」粤音正讀,頗引起一陣議論。
但能正讀,總是好事。
雖然,語言是不停變化的,時常有變定語言的功能,只在傳達意思,正音與否,真箇到了積非成是的時候,也只好由之;雖然,正音問題,不易考據;但如果考據得正音出來,而又不是不可以改的話,何不就改讀正音?難道我們人人都要學那位伶王,把「造詣」讀成「做旨」?讓我們在還可以把錯事改正的時候,大家就出一丁點兒力,一起把錯改正吧。即使那錯,只是不怎麼重要的錯,改了也總比不改好。
標題:諫與奸
作者:簡而清
原載:1982年2月11日《明報》
「時諫」與「時奸」的爭辯,似乎有越來越顯得熱鬧之勢。
我個人認為道兩個音都是可用的,不必矯枉過正而強迫人家走「一面倒」的路綫。而且若說這是「正音」運動一部份,我就得反對,因為將「時間」的粤音讀作「時諫」,肯定不能算是「訛音」。
「時奸」電台推出強姦式「正音運動」後,反應亦殊不好。
據我細查聽眾的意見,起碼有一大半認為不論在什麼詞句中定要提高嗓子由「諫」變「奸」,甚感刺耳。
有一兩位心水清的聽眾則更認為,這電台的播音員,在「時奸」一詞唸完之後,照例要頓一頓,則更為刺耳之至,往往令他們產生一種立刻扭掣轉台的衝動。我個人在平時絕不會用「時奸」,是因為「時間」在某種情形下必唸「時奸」,但意義上有特殊之處。
這是指「一時間」或「一時之間」的場合,此時若唸「時諫」,那當然也如將「造詣」唸成「做旨」一般大錯特錯了。「時奸」電台應該重視改革之處有許多,但卻偏偏鑽牛角尖,這才令人目之為譁眾取寵。
該台DJ,向聽眾報告時間時,往往用什麼「八點嘅廿二分」或「十一點嘅七分」之類。那個「嘅」字亦刺耳得令人聽了就有罵粗口的衝動。這種習慣行了好幾年,卻從未聞有人提倡「刪字運動」。所謂「正音運動」的骨幹份子之一,是位自命「讀粤語字音最正專家」,以往亦有往來過。在播音節目中我將「阿富汗」的「阿」諫成「阿房宮」的「柯」音,他肯定說我錯,認為要讀成「阿拉伯」或「阿根廷」的「亞」。連譯名亦有正音,真混帳。而且「阿富汗」是「阿」是(AF),豈可與「阿拉伯」或「阿根廷」的(AR)一體而論。
標題:大吉利市
作者:石琪
原載:1982年2月15日《明報》
香港的「官式」中文常有整古做怪之舉,例如宣傳千克千米的千千聲,間接促成影視壇大拍千術。如今電台又把時間說成時「奸」,指為正音云云。
我不相信時「奸」是正音,而且認為任何所謂正統的東西都無必然標準,應可改變和進化的。像北京話本來不盡合乎中國正統音韻,但已經長期普遍使用,所以必須承認北京話是國語。
我們習慣說時「諫」,無論是否正統,但音調無疑順耳好聽得多。況且時「奸」意頭不好,頗有時遇奸人,時勢艱難的惡兆。香港今日處於敏感時期,電台大說奸艱姦,實在大吉利市。
標題:讀音
作者:陳青楓
原載:1982年2月16日《大公報》
在港台辦的「十大金曲頒獎禮」酒會上,見到朱培慶兄。他是港台中文台的節目總監。
由於最近的「時間」讀音之爭,爭得熱鬧。筆者也在本欄裏談論過。總是聽不慣港台將時間的「間」字,讀作「奸」的。一般人的讀法都是「時諫」。
與劉教授沒有「過唔去」,與朱培慶也沒有「心存介蒂」,個人反對時間的間字讀「奸」,只是就讀音方面的切磋罷了。在酒會上,先向朱培慶解釋了這一點。
一個字音的讀法如何,可以爭論,但最好是心平氣和地辯論。
香港電台在未有真正確認時間的「間」字讀「諫」是真錯還是假錯之時,最好不要「唯我獨『奸』」。何況又是打出什麼「讀正音」這招牌來的。這就非要好好地正之而後講。
有一位寫作朋友,贊同時間讀「時奸」,這有他的自由,但有一點,似乎犯了「想當然」吧!什麼「相當然」呢?──既然教授與「咬文嚼字」專家都認為讀「時奸」是對,於是乎把讀「時諫」的稱為「以訛傳訛」。這就不大恰當了吧?
讀「時諫」本身就是正音,也不算什麼的約定俗成,更談不上「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