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改讀時「奸」風波,是指在1981年,時任廣播處長的張敏儀,在請教過劉殿爵及宋郁文二人,知悉他們均認為「時間」一字應該讀成「時奸」才是「正音」後,張單憑二人之言,便敕令整個香港電台的DJ,包括新聞報道員及日常節目主持,遇到「時間」一詞,必須依從這劉宋二人的「正音」,讀成「時奸」。一場波壯瀾的「正音」運動,於焉揭幕。

「時間」讀時[奸]還是讀時[澗],與本網所涉之字音探討略有不同。諸如「彌」讀[尼]還是[微]、「構」讀[扣]還是[救],皆圍繞同一詞義探討。

而「時間」之「間」,本身已有[奸][澗]二音。只是讀音不同,意義亦不同。類似例子有「覺」字,一讀[教],一讀[角]。睡覺讀睡[教]、醒覺讀醒[角],乃遵其讀音所表之義,不可胡亂將睡覺讀成睡[角]。

認為「時間」應讀「時[奸]」,就是認為「時間」一詞內的「間」字,其解釋,應取屬於讀[奸]時的字義。他們認為「時間」讀成[諫]就會扭曲「時間」一詞的本義。

「時奸」改讀引起軒然大波,本欄所附文章肯定只屬冰山一角。唯讀者當在從中察其端倪,思考今學者有依然執着「時[奸]」者,理據是否充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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